中国观赏石协会关于开展 “赏石艺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7-12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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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及各地石协: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培养优秀的“赏石艺术”传承人,推动赏石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国观赏石协会(以下简称中石协)作为“赏石艺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指定保护单位,将开展“赏石艺术”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升“赏石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为目的,促进赏石文化队伍的建设。



推荐申报条件


本次推荐申报工作将严格按照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要求,关注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传承实践等相关情况,并依据中石协《赏石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遴选出“赏石艺术”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传承人。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协会员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1、熟练掌握“赏石艺术”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25年以上

2、在“赏石艺术”领域具有代表性,在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并获得石友广泛认可;

3、在“赏石艺术”传承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经过较系统和专业的学习,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并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身体健康。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推荐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表(附件)。为便于组织遴选推荐申报表电子版可在中石协网站(www.gss.org.cn)下载。



推荐申报流程


     1、各会员单位和各地石协依据推荐申报条件,向中石协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无中石协会员单位或当地石协推荐但符合条件的会员,可由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推荐或3位及以上中石协理事联名推荐。申报表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交到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到指定地址。

     2、中石协收到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所属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复核材料并组织专家审核,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推荐申报名额“每个项目不超过2人”的要求,公示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且不超过2人。

     3、公示后确定的最终推荐人选需准备申报片(时长5分钟内),申报片由其推荐单位按《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片制作要求》制作并提交到中石协。

     4、提交最终推荐申报材料,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对材料进行复核。



推荐申报名额


各会员单位和石协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推荐截至时间


推荐申报表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纸质版以当地邮戳为准)。



其他事项


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安排好时间,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推荐工作,以遴选出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掌握赏石技艺的人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媛媛

  话:13811031381

  箱:gsspeixun@163.com

  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12号楼金诚信大厦

  编:100070


                                   2022年7月1日



附件: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赏石艺术)





联系电话:010-83626500                               协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3号楼金诚信大厦3层